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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我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统筹协调,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决策部署,加强对全省河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拟订和审议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大措施,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对重要事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二、组成人员

组      长:马兴瑞    省委副书记、省长

常务副组长:任学锋    省委副书记、广州市委书记

林少春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副  组  长:许瑞生    副省长

邓海光    副省长

袁宝成    副省长

成      员:顾幸伟    省政府副秘书长

郑雁雄    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陈祖煌    省委农办主任

何宁卡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涂高坤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

黄宁生    省科技厅厅长

彭  会    省公安厅副厅长

戴运龙    省财政厅厅长

黄汉标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

陈光荣    省国土资源厅厅长

鲁修禄    省环境保护厅厅长

张少康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

李  静    省交通运输厅厅长

许永锞    省水利厅厅长

郑伟仪    省农业厅厅长

陈俊光    省林业厅厅长

文  斌    省海洋与渔业厅厅长

段宇飞    省卫生计生委主任

何丽娟    省审计厅厅长

王学成    省法制办主任

庄旭东    省气象局局长

陈毕伍    广东海事局局长

三、工作机制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水利厅,办公室主任由许永锞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省水利厅副厅长边立明、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杨林安、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黄文沐、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刘玮、省农业厅巡视员程萍、省林业厅巡视员陈俊勤、省水利厅副巡视员贺国庆担任。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省水利厅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批准,并抄送省编办。

省府办公厅

2017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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